06 September 2012

孩子的想象力


在我第一年当幼儿园老师时,我的院长与我分享了这则真人故事… …



1968年,美国内华达州一位叫伊迪丝的3岁小女孩告诉妈妈,他认识礼品盒上“open”的第一个字母“o”。这位妈妈很吃惊,问她怎么认识的。伊迪丝说“薇拉小姐教的。”


这位母亲表扬了女儿后,一纸诉状巴薇拉小姐所在的劳拉三世幼儿园告上了法庭,理由是该幼儿园剥夺了伊迪丝的想象力,因为他的女儿在认识“o”以前,能把“o”说成苹果、太阳、足球、鸟蛋之类的东西。他要求该幼儿园对这种后果负责,赔偿伊迪丝精神伤残费1000万美元。


诉状递上后,在内华达立刻引起轩然大风波。劳拉三世幼儿园认为这母亲疯了,一些家长也认为他有点小题大做;她的律师也不赞同他的做法,认为这场官司是浪费精力。然而这位母亲却铁定了心,坚持要把这场官司打下去,哪怕倾家荡产。


3个月后,此案在内华达州立法法院开庭,最后的结果出人意料,劳拉三世幼儿园败诉,因为陪审团的23名成员被这位母亲在辩护时讲的一个故事感动了。


他说,我曾到东方某个国家旅行,在一家公园里曾见过这么两只天鹅,一只被剪去左边的翅膀,一只完好无缺。剪去翅膀的被收养在较大的一片水塘里,完好的被放养在一片较小的水塘里。当时我非常不解,问那里的管理人。他们说,这样能防止他们逃跑。我问为什么?他们解释说,剪去一边翅膀的无法保持身体的平衡,飞起后会掉下来;在小水塘里的,虽然没有被剪去翅膀,但起飞时会因为没有必要的滑翔路程,而老实地呆在水里。


当时我非常震惊,佩服东方人的智慧。可是我也感到非常悲哀,为两只天鹅感到悲哀。今天,我为女儿的事来打官司,是因为我感到伊迪丝变成了劳拉三世幼儿园的一只天鹅。他们剪掉了伊迪丝的一只翅膀,一只幻想的翅膀,早早把他投进那片只有abc的小水塘。


这段辩护后来成为内华达州修改<<公民教育保护法>>的依据,现在美国<<公民法>>规定,幼儿在学校拥有两项权利1。玩的权利 2。问为什么的权利。这两项权利的列入是否起因于那位母亲的一场官司,不得而知。不过,有一点美国人非常清楚,这一个规定,使美国在科技创新方面始终走在了世界的前列,使美国出现比其他国家多得多的年轻百万富翁。




或许是这个故事吧, 造成我特别看重孩子的想象力。

想象力 ---  这种每个孩子与生俱来的能力,只要不抹杀, 孩子天生就会想象,

然而, 一旦抹杀孩子就不会想象了,之后要再教孩子想象就难如登天了。

一直都在提醒自己,要教孩子ABC并不难,
别为了要给孩子太多的认知观念,而抹杀孩子的想象力。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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